西安市雁塔区

西安市新城区
新城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
“十二个一律”的通告
为落实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,进一步做好新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现就疫情属地防控工作“十二个一律”通告如下: 一、辖区范围内所有小区(含酒店式公寓)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,进出小区要严格执行“一测二人三问”(测一次体温、每个卡口两个人值守、以及“从哪里来”“到哪里去”“有没有去过疫区或者接触过疫区人员”三个问题)。 二、小区居民一律测体温,凭身份证进入。 三、小区之外人员和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,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。 四、西安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,并自觉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,街道、社区要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和监督落实。 五、居民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一律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,街道社区要主动提供就医服务。 六、居民一律不串门、不集聚,尽量不外出。每户家庭(居家隔离家庭除外)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,外出必须戴口罩,无口罩不出门。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、生病就医等需要外,不得外出。 七、“红事”一律停办,“白事”一律从简,并提前报社区备案。 八、河道边和小区内的凉亭、公园、地下室、休憩活动场所等一律不得有人员集聚,从事打牌等娱乐活动。 九、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,所有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停出租业务。疫情防控期间,不得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个人。出租户(房东)必须做好西安市外返回新城的承租人劝阻工作,确保逐人通知到位,明确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新城。对已租住的租户,房东必须履行主动报告职责,承担监管责任,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。对存在隐瞒、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,将依法追究房东责任。 十、拒绝接受检测、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,造成后果的,一律依法追究责任。 十一、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、超市、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,定期消杀。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,经营人员、购物居民必须测量体温、佩戴口罩。 十二、全区党员干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,管好自己、亲属,带动朋友、邻里,协助管控居民不出门、不串门、不集聚。凡发现党员干部、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,将从严处理。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。 新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
西安市长安区
长安区当地居民自行居家管控紧急告知书
各位居民: 目前,疫情防控到了最关键的时候。为了自身生命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,请大家克服生活不便的困难,自觉做到以下几点: 一、自我居家管控14天,不能出门。 二、戴口罩,勤洗手,常通风,定时消毒,单独居住。 三、最多每2天派1名家庭成员,经登记批准后,戴口罩购买一次生活用品。 四、不与他人接触,拒绝一切人员来访。 五、一旦发生不适,立即向卫生院报告,绝不隐瞒。 西安市长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
鄠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
自2月2日24时起至2月9日24时,在全区范围实行出行管控措施 一、严格控制村(居)民出行。全区村(组)与村(组)之间、小区与小区之间、小区楼栋之间不要互相串门。外来人员不得进入。鼓励小区、村(组)住户每户每天只安排1人外出采购生活用品和物资,减少人群流动。除生病就医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、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,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。 二、所有党员干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,管好自己、家人、亲戚,带动朋友、邻里,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村(居)民按要求少出门、少上街、不串门、不聚集。 三、对拒不听从村(居)工作人员管理劝阻、聚众闹事的,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。凡发现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,不听从劝阻,参与聚众闹事的,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。 四、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,全区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。 五、各镇街、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,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,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,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。 六、涉及被隔离区域的按照相关隔离制度执行。对不落实居家隔离规定的人员,特别是涉湖北、武汉的人员,发现者可直接拨打110或120报警,采取集中隔离措施。
西安市鄠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
防控指挥部
2020年2月2日
西安市周至县
周至县联防联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
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防控指挥部
关于依法严厉打击
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
